我校获评全省文明校园
时间:2017-12-21 作者: 浏览次数:
(宣传部 教工通讯员 胡旭)日前,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对于命名表彰2014-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、2015-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、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(鄂文[2017]97号),我校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(校园),这是继2007年以来,我校连续第五次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(校园)。
近年来,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大力开展“隆中山下党旗飘”工程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、大力开展“五个校园”创建活动,坚持把文明校园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,在组织领导、党的建设、思想道德建设、文化建设、创建活动、改革创新、社会责任履行、创建成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和创建成果。
审稿人:聂军
近年来,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大力开展“隆中山下党旗飘”工程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、大力开展“五个校园”创建活动,坚持把文明校园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,在组织领导、党的建设、思想道德建设、文化建设、创建活动、改革创新、社会责任履行、创建成效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和创建成果。
审稿人:聂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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